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 > 资讯 > 时政
敬请披露
2025-03-13 发布      33 浏览       信息编号:64
举报  |   收藏

我县(编者注:贵州某县)2月28日发生一起数十警察到村里抓捕6名老弱村民的事件。起因为乡里在没有办理取水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强行组织取水工程施工,我等泉眼点村民以水法第三条为据依法信访。县水务局答复后(附1答复件),我等村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乡干部到村里约谈村民,村民避而不见。乡里即申请公安抓人,县公安局应允并以“有阻碍执行职务行为”的理由行政拘留5人各8日。本人认为乡里和公安作为违法,特申请贵网全文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第三条《关于水法第三条的无忧司法考试释义》(附件2),请广大网民看看是乡里和公安违法抓人还是村民抗法。谢谢。(后注:本人向最高检申请监督,最高检已转贵州省检处理,附件3答复短信)


附件1(图片)

附件2(扫描件)

附件3(短信照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杨治帮:您好!您反映的来信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有材料看,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我院管辖,我们已将该材料转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您可直接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联系,具体承办检察院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回复您。您也可以通过本手机号码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12309” APP、“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展回复答复情况。


杨治帮
电话:1828657**** 查看完整号码
联系人:杨治帮
身份证已认证
未上传营业执照认证
友情连接

Copyright ©2005-2023  贵州有求必应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2021010244号-1

联系方式:0851-88640510,4006830510,info@www.yqbyw.net,